依据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雅安雅州新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在雅安经济开发区园区召开了雅安经开区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雅安经开区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资料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17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谭先生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5982936207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雅安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0835-2222130
即日起2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反应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电话、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
雅安雅州新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1.雅安经开区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